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
地震应急预案
一、总则
(一)编制目的
为了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御与救助相结合”的方针,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,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、协调、高效、有序开展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、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,根据省、市有关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(二)编制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和《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文件。
(三)工作原则
在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领导下,根据有关规定,按照在处置突发地震事件中的职责,实行以块为主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资源整合、信息共享的原则和“预防为主,防御与救助相结合”的方针,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管理,努力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和能力,建立健全反应及时、处置果断、平震结合、军民结合、公众参与、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体系。
二、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
(一)市执法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宁辉东 党组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裴万江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张玉华 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
李箫宏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成 员: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大队负责人
主要职责:
1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,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。
2、根据地震受灾情况,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,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紧急协调和处理。
3、根据地震受灾情况,及时组织人员、物资的疏散和人员临时安置工作。
4、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、安抚工作。
5、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。
6、与相关部门、单位做好联络协调工作。
7、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,根据情况变化,适时对预案进行调整、修订和补充。
8、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。
9、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。
(二)市执法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市执法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。局办公室主任任主任,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中层干部组成,各有关处室各司其职,分工协作,加强沟通,形成合力。
办公室主要职责:
1、负责实施《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震应急预案》,并执行市、局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、部署和安排,协调地震应急工作。
2、掌握、收集、汇总、上报灾情,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、命令。
3、根据震情、灾情提出抗震救灾方案、措施和建议。
4、做好抗震救灾宣传。
5、起草领导小组文件、简报,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归档。
6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
1、安全疏散组
组 长:宁辉东局长
成 员:法规处、监督处、环卫处、东方红广场大队负责人
职 责:负责东方红广场避险场所的现场管理及人员疏散工作,在避险场所周边设置公厕,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。
2、紧急抢救组
组 长:裴万江副局长
成 员:基建处、收费处、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、直属一大队负责人
职 责:负责对现场伤员的抢救,以最快的时间把伤员送达医院急救,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,数字指挥系统为抗震减灾提供技术支持。
3、紧急救援组
组 长:李箫宏副局长
成 员:执法处、综合处、黄河风情线大队负责人
职 责:抢救被掩埋人员,扑灭火源,切断电源。组织人员加强对黄河兰州段的监控,及时发现并上报因地震造成的堰塞湖或溃堤等次生灾害。
4、善后处置组
组 长:张玉华纪检组长
成 员:办公室、监察室、人事处负责人
职 责: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,对灾后的伤员、财产、物资损失情况进行登记,与民政等有关部门联系,做好善后救助及人员安抚工作。
三、预警和预防机制
市政府发布临震预报、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后,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应急防御措施。主要内容是:加强震情监视,随时将震情变化报告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;根据震情发展情况,发布避震通知,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;局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;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;平息地震谣言,保持社会安定。
四、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
根据地震灾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,市执法局应急响应状态设定为四种模式:
(一)Ⅰ级警戒应急响应
Ⅰ级响应:启动条件是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。市政府决定启动全市性应急措施(启动总体预案或专项预案)后,市执法局动员全部力量,采取多种综合及专项应急措施。实施Ⅰ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,启动全部应急指挥系统,并视需要增加或调整专项工作组。
(二)Ⅱ级警戒应急响应
Ⅱ级响应:启动条件是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。市政府做出支援决定、启动专项预案后,市执法局防震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、相关专项工作组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。实施Ⅱ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,启动领导小组、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。
(三)Ⅲ级警戒应急响应
Ⅲ级响应:启动条件是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。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报告或监测预警信息,在市政府做出明确决定前,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监测预警分析,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、应要求采取配合支援措施或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。实施Ⅲ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,主要启动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。
(四)Ⅳ级警戒应急响应
Ⅳ级响应:启动条件是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。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,但未排除扩散可能性;领导小组根据已掌握情况,研究认为有预防扩散的必要性,需要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加强信息收集、密切关注事态,准备采取预防性措施的情形。实施Ⅳ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,主要启动办公室及个别专项工作组。
五、地震应急指挥工作流程
(一)领导小组
遵照市委、市政府的指示,组织执行交办的重大应急任务;根据地震应急工作需要,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重要决策。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
根据地震灾害的特点,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有关背景资料,包括灾害或事态情况,预测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、提交相关预案及对策建议等。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办公和通讯系统,实施24小时值班(值班电话:0931——4818520),建立工作联系网络。因地震造成现办公场所无法使用时,办公场所调整到东方红广场。
(三)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
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,相关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,结合地震灾害的特点,按照快速、有序、准确、高效的要求,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。相关专项工作组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度动态,保证全局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。
(四)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
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,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。
六、震后处置
(一)善后处置
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、运输工具等应当及时归还;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。
(二)调查总结
由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善后处置组负责对地震灾害进行调查,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,上报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七、附则
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